使用日期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5月15日止
單位:新臺幣元
項次 |
1 |
貨品名稱 |
米、麥、麥片、麵粉、麩皮、米糠、豆、豆粉、玉米、澱粉、豆餅、花生、花生餅、菜籽、棉籽、茶餅、飼料、漁粉、瓜子、胡桃、芝麻、糖、鹽、工業鹽、廢料及廢品柴薪、木片、空油桶、廢膠及其製成品、硫磺、石墨、磚、瓦、土製品、石製品、石棉及其製品、焦炭、柏油、紙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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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率等級 |
1 |
散雜貨每計費噸費率 |
7 |
整櫃貨20呎以下 |
274 |
整櫃貨20呎以上 |
547 |
項次 |
2 |
貨品名稱 |
廢料及廢品(屬棉、麻、毛、絲、皮、人造纖維)、棉及其製品、麻及其製品、毛髮及其製品、豬鬃及其製品、草及其製品、廢金屬及廢品、鋼鐵及其製品、化學肥料、柏油紙及其製品、蔬菜、鮮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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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率等級 |
2 |
散雜貨每計費噸費率 |
13 |
整櫃貨20呎以下 |
547 |
整櫃貨20呎以上 |
1,094 |
項次 |
3 |
貨品名稱 |
不屬第1、2等級貨類者,皆列為第3等級 |
費率等級 |
3 |
散雜貨每計費噸費率 |
19 |
整櫃貨20呎以下 |
684 |
整櫃貨20呎以上 |
1,368 |
附註:
- 礦砂、煤炭、硫酸、土、石、砂、石灰、石膏、水泥、廢紙、糖蜜等貨類,以散雜貨輪裝卸者,每計費噸2.8元,每一筆報單之貨量若超過五萬公噸者,超過部 分,每計費噸1.4元;以貨櫃輪裝卸者,倘裝載於20呎以下整櫃者,每櫃計收137元,裝載於21呎以上者,每櫃計收274元。
- 貨物等級跨兩等,無法辨別者,以較低等級貨物計算。
- 同一裝貨單或提單內包含兩種以上貨物者,按較高等級貨物計收。
- 整櫃貨於商港服務費收費系統無法辨識貨櫃尺寸時,以每整櫃貨21呎以上收費規定先行計收,俟繳納義務人檢附證明文件,另向商港管理機關申辦退費。
計費方法補充說明如後:
- 依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,併櫃貨不分等級,依該貨櫃內不同貨物之計費噸數量,每噸以八十元計收。每一筆報單應繳金額不足一百元者,不予計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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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費噸之取得方式,由重量噸及體積噸中取大者計收。
※(重量噸:1Ton(噸)=1000kgs;體積噸:1立方公尺=1CB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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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情請參閱
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。
本費率表電子檔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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